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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金昌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时间:2025-06-20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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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金昌市自然资源局将举行金昌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金昌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的依据、必要性、更新成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质询。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25日 15:00

2.听证会地点:金昌市自然资源局5楼多媒体会议室

四、听证会人员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注册地址在金昌市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市直有关部门,涉及县(区)、乡镇人民政府。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8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和要求:凡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通过市自然资源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好的报名表格、证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9860588@qq.com。

3.根据申请情况和相关规定,我局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

六、听证会须知

1.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我局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听证会代表不得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发言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3.听证会代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金昌市实际情况,对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5.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代表要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期间请遵守纪律,手机调整至静音或关机。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种小平    联系电话:0935—5831630

特此通告

附件:金昌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申请表.docx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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